政策要點 | 民辦學校黨組織建設 |
服務對象 | 民辦學校 |
支持方式 | 1.選優(yōu)配強民辦學校黨組織負責人并加強培訓和管理,每三年選派一批公辦高校50歲以下優(yōu)秀正處長級干部擔任民辦高校黨委書記、督導專員,并將選派民辦高校黨委書記、督導專員作為培養(yǎng)鍛煉、考察選拔干部的重要途徑。 |
政策依據(jù) | 《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吉辦發(fā)〔2018〕27號) |
服務部門 | 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黨委和政府,省委組織部、省教育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省民政廳 |
政策咨詢 | 吉林省教育廳 0431-88905300轉(zhuǎn)相關政策咨詢負責人 |
政策要點 | 助學貸款 |
服務對象 | 各級學校 |
支持方式 | 1.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民辦學校助學貸款業(yè)務扶持制度,提高民辦學校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獲得資助的比例。 2.民辦學校要建立健全獎助學金評定、發(fā)放等管理機制,應當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%的資金,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。 |
政策依據(jù) | 《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吉辦發(fā)〔2018〕27號) |
服務部門 | 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政府,省財政廳、省金融辦、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、吉林銀監(jiān)局、省教育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|
政策咨詢 | 吉林省教育廳 0431-88905300轉(zhuǎn)相關政策咨詢負責人 |
政策要點 | 民辦校長資格 |
服務對象 | 民辦學校 |
支持方式 | 1.民辦學校校長應熟悉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經(jīng)驗和良好辦學業(yè)績,個人信用狀況良好。學校人事、財務、資產(chǎn)等關鍵管理崗位實行親屬回避制度。 |
政策依據(jù) | 《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(fā)展的實施意見》(吉辦發(fā)〔2018〕27號) |
服務部門 | 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政府,省教育廳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|
政策咨詢 | 吉林省教育廳 0431-88905300轉(zhuǎn)相關政策咨詢負責人 |